在這個注重立法、講法、守法的時代,合同的簽訂,這一形式被越來越多人熟知。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是可以對當事人形成法律約束的。今天幼兒教師教育網為大家?guī)砹艘黄P于“解除勞動合同”的文章,希望這些軟技能能夠為你的職業(yè)生涯增添亮色!
一、尋找單位的違法行為,隨時向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如果單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勞動者可隨時向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但行使此項權利需要注意如下事項:
1、 通知一定要采取書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單位簽收。如果單位不簽收,則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郵寄一份。
2、通知書要寫明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3、與單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并保留交接清單。
4、這種權利如果行使得當,不但不需要支付單位違約金,反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與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與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如下幾點:
1、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單位可能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勞動者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合法即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數(shù)額限制;是否合理即是否過份偏高。不合法和過份偏高的違約金,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 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交接清單。交接清單要一式兩份,單位與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3、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三、 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管單位是否同意,到期后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即已解除。行使此解除權需要注意:
1、 通知一定要采取書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單位簽收。如果單位不簽收,則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郵寄一份。
2、通知期內要正常上班,不可曠工。
3、與單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并保留交接清單。
4、這種方式離職仍然是一種違約行為,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最終仍要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案情與問題]
申訴人李某于1997年5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998年10月,被訴人根據本企業(yè)職工待遇有關規(guī)定,通知申訴人待崗,同年11月起,申訴人每月領取待崗工資400元。1999年12月10日,被訴人在未與申訴人協(xié)商、也未征求工會意見的情況下,以企業(yè)經營狀況不佳為由口頭通知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并停發(fā)待崗工資。申訴人遂向某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分析與處理]
本案爭議焦點是:1.用人單位在企業(yè)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變化時可否與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因前述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須遵循哪些法定程序?
《勞動法》第27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經審理查明,被訴人雖在生產經營上遇到一些困難,但并未達到企業(yè)關、停、并、轉等嚴重困難的地步,更未處于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且被訴人未履行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等法定程序,加之被訴人未按法律規(guī)定提前30日通知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被訴人的做法缺乏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予糾正。
仲裁委員會裁決如下:(1)恢復申訴人與被訴人的勞動合同關系; (2)被訴人給付申訴人自1999年12月始的待崗工資;(3)仲裁申請費300元由被訴人承擔。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1、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fā)給。2、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4、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fā)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8、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shù)?,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10、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y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1,全部根據勞動合同,立定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來處理,沒有勞動合同的也可以根據當時的約定處理,都沒有??梢愿鶕幚?。2,在實際造作過程中,可能涉及到勞動合同和當時的約定,或者公司一般的慣例,每個員工在公司說所處的工作崗位不同,勞動方式的多樣型不同,在具體處理方式上存在差異。3,但基本要涉及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確立的時間,解除勞動時間的確定,勞動報酬的約定。這些都排除在外,就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如果仲裁不能解決就需要通過法院來解決。4,賠償由工作年限決定了,具體如下: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因發(fā)展需要,甲方需聘用貳級注冊建造師,經過真誠協(xié)商,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_________________一、聘用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周年。即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二、雙方簽定合同后,乙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其貳級注冊建造師報考單位的解聘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合格證或考試合格成績單等相關的證明材料、大學文憑(原件)、身份證(原件)、職稱證書(原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張,以及其它甲方注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甲方確認材料無誤后,應在當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_____年的聘用工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三、聘用期間,乙方每年的繼續(xù)教育、注冊地業(yè)務培訓、協(xié)會會議費用(含繼續(xù)教育期間標準的差旅住宿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乙方憑相關票據向甲方報銷。若乙方因工作原因,無法參加再教育學習,甲方有義務請人代之學習。四、乙方完成注冊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將注冊貳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責任妥善保管其為乙方代為保管的注冊證書。貳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印章及其它證書原件應及時交還乙方本人保管,但牽及公司年審須提供有關證書原件時,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冊章時,必須將圖紙交由乙方審查,乙方同意后蓋章。甲方需將乙方注冊證書(或執(zhí)業(yè)印章)用于參加工程招投標及用于承接工程項目的,必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費用及各事項應另訂協(xié)議約束。五、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范圍僅限于甲方公司企業(yè)資質申報及年檢方面。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冊貳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否則,由此出現(xiàn)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六、甲方保證乙方資格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xù)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七、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文件、學歷文憑等。甲方應為乙方在執(zhí)業(yè)手冊上登記聘用期間的執(zhí)業(yè)情況,并為乙方辦理該證的年檢工作,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八、解聘,_________________簽定本合同之后,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yè)道德證明等有關轉注冊所需證明材料,以方便乙方辦理轉注冊手續(xù)。在甲方注冊成功后,與本合同第四條中應交還乙方的其它材料一同交予乙方。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乙方在注冊期內的再教育學習的一切費用及手續(xù),如甲方無法在注冊期滿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學習手續(xù)和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甲方應向乙方賠圓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或注冊印章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賠付乙方圓整;由于大學文憑(原件)無法補辦,如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_______________圓整;資格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叁拾萬圓整。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后果,甲方概不負責。2.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注冊滿年后才可以轉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則甲方不負責再教育學習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聘用工資萬元整,且賠付甲方違約金圓整。十、本協(xié)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十一、續(xù)聘,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xù)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后失效。十四、本合同所指金額均為稅后金額,如本合同發(fā)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再協(xié)商解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李某應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并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為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xié)商將其工資調整為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首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占有份額的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后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不服,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補發(fā)降低的工資并支付25%的賠償金;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李某認為,本人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直接原因是市場變化帶來的公司結構調整,經營風險應由公司承擔,公司認為本人曠工的理由不成立。公司認為,調整李某的工作崗位,是企業(yè)用人自主權的體現(xiàn),拒不服從安排并不來上班,屬曠工行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裁決:公司以曠工為由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公司應向李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駁回其他申訴請求。
方法/步驟
1李某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雙方關于工資待遇的約定合法。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對李某的工資進行調整,李某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此后雙方按照調整后的工資標準履行。故可以視為雙方就工資待遇的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因此,李某要求補發(fā)降低的.工資弗支付25%的賠償金的申訴請求,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不足。
2公司因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xié)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說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公司堅持變更李某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導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勞動,又鑒于仲裁審理期間,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可以視為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申訴請求,應予支持。
協(xié)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不能把李某不來新崗位上班,視為曠工行為。李某沒來公司上班,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后,其原工作崗位巴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為其安排新崗位的工資待遇而造成的。在雙方對此間題沒有取得一致性意見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崗位工作,就會既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實,出現(xiàn)對李某不利的法律后果??梢?,李某不來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為不構成曠工。公司作出李某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員工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獲得賠償分為兩種情況進行說明:
第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存在《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條,那么員工是可以獲得經濟賠償?shù)模?/p>
第二種情況,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的違反法律行為,那么員工是不能獲得經濟賠償?shù)摹?/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根據這個協(xié)議,勞動者加入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guī)則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shù)挠嬎恪拷洕a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對于你提出的“勞動者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問題,勞動合同在入職的時候就可以進行簽訂了,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不然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雙倍的工資,要是公司不愿意的話可以進行起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1)二中民終字第22414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小蘭,男,1972年9月17日出生,漢族,無業(yè),住北京市豐臺區(qū)紫芳園一區(qū)5號樓3單元102室。
委托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家樂福商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豐臺區(qū)方莊芳城園二區(qū)15號。
法定代表人孟衛(wèi)東,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
上訴人小蘭因勞動爭議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2011)豐民初字第840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 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弄虛作假,致使盤點結果嚴重失實,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給我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并造成不良影響。我公司依據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將小蘭辭退,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小蘭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沒有依據。綜上,要求法院判令我公司不支付小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13050元。
小蘭辯稱:我在家樂福公司工作期間不存在其所述的錯誤行為,家樂福公司在作出處理時也未按照單位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且我在工作期間長期加班,家樂福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沒有合理依據,故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及加班工資,并應撤銷對我的處分決定。同意仲裁裁決第一項。
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小蘭于虛報謊報的行為;如員工構成三級違紀,公司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予以辭退,并不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數(shù)目并分析了原因,小蘭認可其存在掃描單品、增加數(shù)量,虛增庫存、違反公司程序規(guī)章制度等。弄虛作假、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根據《員工手冊》不誠實行為等原因,向小蘭發(fā)出《違章違紀單》。2010年8月20日,家樂福公司向小蘭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書》,以小蘭嚴重失職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為由,決定與小蘭解除勞動合同。小蘭認可其于同日收到了該《解除合同通知書》。小蘭離職前的職務為紡織處61課課長。
小蘭所在工作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實行以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小蘭主張加班工資,家樂福公司不予認可,并提供小蘭的工時統(tǒng)計表予以證明小蘭不存在加班情形,小蘭對其中部分工時統(tǒng)計表中的簽名不予認可,并申請了筆跡鑒定。訴訟中,原審法院依法委托北京長城司法鑒定所對小蘭的申請進行鑒定,鑒定意見為2009年8月工時統(tǒng)計表中小蘭的簽名與檢驗樣本上的小蘭的簽名字跡不是同一人所書寫。小蘭未就其存在加班事實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小蘭預付鑒定費用13 000元。
另查,小蘭離職后,就其與家樂福公司之間的勞動爭議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家樂福公司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撤銷對其的處分決定。2011年2月12日,該仲裁委員會作出京勞仲字[2010] 第44號裁決書,裁決家樂福公司支付小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13 050元,駁回小蘭的其他請求。
原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小蘭于2001年4月29日入職家樂福公司,雙方簽有勞動合同,故雙方均應依照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關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一節(jié),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小蘭作為紡織處課長,在工作期間確實存有虛報庫存行為,違反了家樂福公司制定的《員工手冊》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家樂福公司以此為由與小蘭解除勞動合同,并無不當;家樂福公司要求不支付小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小蘭要求撤銷家樂福公司對其的處分決定,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關于加班工資一節(jié),因小蘭所在工作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盡管家樂福公司提供的小蘭的部分工時統(tǒng)計表不是小蘭本人簽名,但因小蘭未就其存在加班事實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且小蘭在收到仲裁裁決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起訴訟,故法院對小蘭要求家樂福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費的`答辯意見,亦不予采信。據此,原審法院于2011年10月判決:北京家樂福商業(yè)有限公司不支付小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十一萬三千零五十元。
判決后,小蘭不服,上訴至本院稱:第一、關于企業(y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我在面談記錄中所寫為不實陳述,與事實并不相同,原審法院除了描述面談記錄的內容,再無關于該事實的調查。第二、關于加班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對《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就加班費的舉證責任分配問題進行了解釋。第三、綜合計算工時制不意味著沒有加班費。原審法院事實未調查清楚、錯誤認定,判決無依據、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改判家樂福公司支付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加班費1 011 225元,訴訟費由家樂福公司負擔。家樂福公司同意原審判決。
二審中,小蘭稱其于處長鐘濤指示執(zhí)行的虛增庫存、調整金額,違反公司程 序和規(guī)章制度的內容不屬實,盤點的數(shù)據是真實的,其負責的部門確實損失了調整金額等原因,因為其是發(fā)生損失部門的營運課長 ,所以公司找其談話,并強迫其寫下面談記錄中的內容,以達到辭退直接責任人店長黃堅的目的。家樂福公司對此不予認可。
小蘭稱其在盤點過程中的工作職責只是整理臺面,將貨物分類碼放,不負責后續(xù)的盤點數(shù)量。家樂福公司稱小蘭作為營運課長要對工作范圍全面負責,并提交《大盤點程序》,其中載明營運課長在盤點步驟中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整理賣場商品等準備工作、在初盤、復盤、掃描、復查后在“盤點跟蹤表”上作記錄等。小蘭對此予以認可,但稱其只是對工作流程負責,即使盤點錯了也是負責點數(shù)的員工負責。后,小蘭又稱貨品盤點過程包括初盤、復盤、掃描、復核改正的過程,所以不可能出現(xiàn)盤點數(shù)量與庫存數(shù)量不符的情況,即不可能出現(xiàn)虛增庫存的問題。本院詢問小蘭為何把不可能存在的情況寫在面談記錄上,其稱是被要求寫的,否則自己就會被辭退。
小蘭稱其主張的加班工資為下班的兩個時間。家樂福公司稱簽到簿只顯示上班、下班時間,無法顯示中午吃飯、休息等時間,不代表工作小時數(shù),且為復印件,對真實性不予認可,并稱其公司每月月底匯總統(tǒng)計員工的出勤小時數(shù)制作成《工時確認表》,要求員工本人和上級在《工時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并據此制作工資表、發(fā)放工資。小蘭認可家樂福公司要求每月都在《工時確認表》上簽字,否則不發(fā)工資,其每月實際均領取了工資,不清楚鑒定并非其本人簽字的數(shù)張《工時確認表》是何人所簽。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其他事實與原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雙方當事人陳述、勞動合同書、員工手冊、面談記錄、違章違紀單、解除合同通知書、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行政許可決定書、工時確認表、司法鑒定文書、裁決書等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小蘭在面談記錄中自認其實施了虛增庫存,違反公司程序及規(guī)制制度的行為,其于訴訟中對此予以否認,稱所寫內容與事實不符,系被家樂福公司強迫所寫,應就該主張承擔舉證責任。因小蘭未能就其主張?zhí)峁┳C據,故原審法院對面談記錄的內容予以采信,據此認定家樂福公司與小蘭解除勞動合同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判令家樂福公司不支付小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并無不當。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在小蘭所在崗位實行以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小蘭主張延時加班工資,應就其全年累計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承擔舉證責任。小蘭僅提供9、10月的簽到簿復印件,要求支付2001年4月29日至2010年8月20日的延時加班工資,證據不足;且仲裁裁決駁回了小蘭要求支付加班工資的申訴請求,小蘭未起訴, 故本院對小蘭該項上訴請求,無法支持。綜上,原判正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一、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情況?《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對于離職報告書的寫法法律上沒有什么強制性的要求,每一個員工離職的原因不盡相同,為了避免公司挑毛病,一定要嚴格的按照法律制度及公司內部勞動紀律的規(guī)定履行離職流程。向公司遞交離職報告的目的也不是征得公司的同意,只不過是要依法履行告知義務。二、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收入;(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問:我在一家中外合資企業(yè)工作,由于個人原因,我想離開該企業(yè),但我與公司簽的勞動合同還有一年才到期。請問,勞動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我能單方通知該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嗎?
答:《勞動法》第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未屆滿時,由勞動者本人提出離職請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
《勞動法》第32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秳趧臃ā返?1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yè)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若出現(xiàn)上述任何一種情形,勞動者有權限時解除勞動合同,并告知有關機關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如果你在試用期內或你的公司存在上述情況,你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勞動法》第31條還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該規(guī)定,如果你要辭職,應該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但在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得違反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原用人單位的商業(yè)必秘密,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程某在一家網絡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因虧損裁員,裁到了他的身上。網絡公司經理與程某談話后,雙方協(xié)商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其中約定,自即日起網絡公司與程某解除勞動合同,待程某辦完離職手續(xù)后,網絡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程某一邊辦理離職手續(xù),一邊盤算著自己將得到的補償金數(shù)額:我在這兒工作已經3年多了,按規(guī)定可以拿4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我每月的工資平均有5000多元,這樣,4個月工資起碼也應有2萬元吧。程某沒有想到的是,財務人員發(fā)給他的補償金只有1萬多元。他問及原因時,財務人員解釋道:“給你計算出來的補償金的確是2萬元,但扣除個人所得稅后,就剩這么多了?!薄皞€人所得稅?難道我領到的解除合同經濟補償也要上這個稅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網絡公司與程某通過簽訂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的形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是合法行為;合同解除后,網絡公司向程某支付薪金所得,納入征繳個人所得稅基數(shù),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國家在《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規(guī)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勞動者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經濟補償金,原則上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但為了防止有些企業(yè)或個人,會利用這個空子,搞一些變相偷稅漏稅的勾當,國家又規(guī)定,超過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上的部分,仍然需要上稅。案例中,程某所得到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數(shù)額,沒有超過北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數(shù)額。因此,他的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是不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證明曹忠同志,因為于20__年_月_日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www.swy7.com 申請書范文網)
經辦人:____
_年_月_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曹忠同志:
性別:男,1968年6月出生,_年_月參加工作,
工種(職務):保安員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群眾,
是(否)為下崗轉失業(yè),于20__年_月_日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到期不續(xù)簽,根據《勞動法》第四十條,于20__年_月_日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失業(yè)保險費從20__年__月繳至20__年__月)
特此證明。
備注:符合申領條件的憑此證明在60天內到失業(yè)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yè)登記手續(xù),依法申領失業(yè)保險金。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登記的,視為重新就業(yè),其繳費年限予以保留。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賠償方法: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單位只需要支付你一個月的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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